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》,从殡、葬、祭以及宣传引导等方面对党员、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。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,对发挥党员、干部带头作用,深化全社会对殡葬改革重要性、紧迫性的认识,抵制丧葬陋俗,大兴勤俭节约之风,加强生态环境保护,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在我国,人们的殡葬活动长期植根于农耕社会文明,广泛沿袭了遗体土葬的习俗和厚葬久丧的传统,并由此衍生出繁文缛节和奢侈铺张,也为一些不良之风滋长提供了土壤。新中国成立伊始,殡葬改革便被作为“移风易俗、改造中国”的重要内容,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。在1956 年4月27 日的中央工作会议上,毛泽东等151 位老一辈党和国家的高级干部签名倡导实行火葬,只留骨灰,不保留遗体,并且不建坟墓,从此拉开了殡葬改革的帷幕。1983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党组《关于共产党员应简办丧事、带头实行火葬的报告》,号召全体党员带头移风易俗,有力地推动了殡葬改革,使得火化率不断提升,文明节俭办丧事成效明显。
当前,在丧事活动中,一些陈规陋习重新抬头,违规土葬、滥占耕地、盲目攀比、重殓厚葬等现象突出,少数党员、干部在婚丧嫁娶中大操大办,借机敛财,产生了上行下效的不良效应,给殡葬改革带来巨大阻力。在这种情况下,要求党员、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,其现实意义不言而喻。两办意见明确提出,党员、干部应当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,树立时代风尚;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,保护生态环境;带头文明低碳祭扫,传承先进文化;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,弘扬新风正气。方向已经明确,党员、干部应切实树立好的榜样,用扎实的行动根除习俗之痈、作风之弊、行为之垢,为殡葬改革清除阻力、激发动力、集聚合力,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。
党员、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,重在落实,贵在坚持。两办意见要求把党员、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,建立健全党委领导、政府负责、部门协作、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。对于承担殡葬改革重要职责的民政部门来说,一定要继续与发展改革、公安、财政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、国土资源、工商、林业等部门密切配合,搞好协调衔接工作,做好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。同时,要继续加强基本殡葬服务供给,完善惠民殡葬政策措施,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,督促党员、干部破除丧葬陋俗,加快推动殡葬改革。加大投入,重点完善殡仪馆、骨灰堂、公益性公墓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,逐步形成布局合理、设施完善、功能齐全、服务便捷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网络,为殡葬改革的顺利进行做好必要的准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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